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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讀邊記錄會是一個很好的讀書方法,尤其是讀這樣非常有深度很有難度的書時,一定是“好記性不如爛筆頭”的。
序:
本書圍繞的四個問題:
1, 如果說意識是特殊神經過程的產物,也是腦,肉體和周圍世界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那么這一切是如何產生的?
2, 每個意識狀態都是統一而不可分的,而每個人又可以在大量不同的意識狀態中進行選擇。怎樣用這些神經過程來解釋意識經驗的這些最重要性質?
3, 我們如何能用神經術語來理解不同的主觀狀態,即所謂的主觀特性(qualia)?
4, 我們對意識的認識如何幫助我們把嚴格的科學描述與人類知識和經驗的寬廣領域聯系起來?
叔本華的“世界之結”:主觀經驗怎么和可以客觀描述的一些事件關聯起來?
具體來說,我們假定從一個可見物體起有了某種物理過程,傳到眼睛后開始了另一種物理過程,而在視覺神經中又引起另一種物理過程,最后在腦中產生某些效應。與此同時我們“看到了”引起這些過程的某個物體,“看見”是某種“精神上的”東西,它與先于它并伴隨著它的物理過程在性質上是完全不同的。這太不可思議了,而這個在腦中的某些效應即為“世界之結”。
換句話說,“世界之結”問題即為“身和心的問題”。而本書將就這個話題展開討論。
第一章: 意識:哲學難題還是科學研究對象
(到了科學已經很發達的現在,許多人依然認為我們根本沒有理解“注意”和“意識”。實際上自古以來,哲學家們就對“意識之謎”念念不忘。而一旦人們開始討論“意識/精神”和“物質”的時候。我們的科學似乎就不再起作用了,一切都墮入了無法言表的謎團之中。而這也成了一些“衛道士”們最好的屏障。)
笛卡爾認為物質和精神是截然不同的。他認為物質的根本特性是有廣延性,占據一定的空間,因此可從物理上予以理解;然而精神的根本特性則是有意識,或就這個術語的廣義而言是有思想。在此觀點看來,精神存在于每個人的頭腦之中。就這樣笛卡爾開創了二元論。也就此提出了著名的“我思故我在”。(而且笛卡爾進一步認為,大腦中央的松果體則是進行物質和意志轉換的地方。)
從哲學上探討意識的來源有其根本上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部分是由于假定單靠思索就可以揭示有意識思維的來源。這一假定很明顯不正確,就像過去在沒有科學的觀察和實驗的時候就想認識宇宙起源、生命基礎和物質的精細結構一樣不恰當。(對此,我非常的認同。在多次有關宗教和修行的討論之后,我發現這不是一個哲學問題。即,僅靠站在門外的學習和思考是無濟于事的,甚至是會誤入歧途的。而這本就應該是實踐的問題。即,實證實修。但是這依然只是再走一次古人的老路,現在已經有了發達科技輔助的我們,是否可以走出一條前所未有的光明之路呢?)
(既然哲學家因其局限性而無法解決身心問題,那科學家們又表現的如何呢?)如果我們考察一下心理學的話,我們就會發現,這一門“精神的科學”試圖把它的中心論題-意識-置放在某一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理論框架中去時,總是會有麻煩。(無論是Titchener和kulpe的內省主義還是現在的認知心理學家都無所建樹。例如標準的認知報告不能令人信服地說明為什么人做乘法是一種緩慢而遲疑的意識過程,而袖珍計算器迅速地同樣工作就根本沒有意識可言。)
(面對無力的哲學家和科學家們,作者給出了自己的答案:)我們認為意識不是一種物體,而是一個過程。( 這就解決了每個人的意識的獨特性所帶來的困擾,因為每個人的過程都是不一樣的。)
第二章: 有關意識的特殊問題
科學總是企圖在描述世界時不帶主觀性。但是,如果它所研究的主題就是主觀性本身,那又如何呢?在本章中,我們首先從科學的觀點出發探討意識的特殊性以及為研究它所必需的一些假設。然后,我們來考察由于意識存在所引起的一個基本問題。試考慮下面這樣的簡單問題:為什么我們每個人在區分像亮或者暗這樣的不同狀態時,我們說我們每個人都是有意識的,而一個簡單的物理裝置在做類似的區分時,卻顯然和意識經驗(conscious experience)毫無關系?這一佯謬表明任何想根據某些神經元或某些腦區的內在特性來說明意識的企圖都是注定要失敗的。
其次,我們將討論為了認識意識的基礎所需要的各種新方法。
最后,我們將要說明我們的策略——不在于只是找出和闡明那些對意識經驗的主要性質起作用的神經元,更在于要找出和闡明那些對意識經驗的主要性質起作用的神經過程。
意識問題提出了一種特殊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在其他的科學領域中所不曾遇到的。在物理和化學領域中,我們通常是用另一些實體和定律來解釋某些實體。我們可以用日常用語來描述水,但至少從原則上來說,我們也可以用原子和量子力學的定律來描述水。我們實際上的做法是把對同一個外界實體的兩種層次的描述結合起來。(即,日常描述和科學描述,后者要有力得多并有預見性)(這點說明激發了我對概念解釋的興趣,之前就發現,我在試圖想給人解釋一些概念的時候,往往是不知道如何下手。也就說,在我以前的學習中,大多的概念都是非常模糊不清的,基本上只有功能性的機械記憶。而當我試圖用自己的語言去解釋一些基本概念的時候,卻不得其要。看來,什么時候有空的時候可以好好研究下這個有意思的話題。我們到底應該如何解釋概念。)
(之前提到的)兩種層次的描述——液體的水,或是按照量子力學的定律運動的特定原子組合——講的都是外界的實體,并且假定它不依賴于有意識的觀察者而獨立存在。而當我們談到意識的時候,遇到的是一種不同的情形。我們要做的也不是只把對外界事物的某種描述與更為精細的科學描述聯系起來。相反,我們是要把對外界事物(腦)的描述與內部事物(經驗)聯系起來。(簡而言之,就是要解釋主觀性和經驗性是如何產生的。要解釋的是“我思故我在”。)
沒有任何一種描述能夠完全說清楚主觀經驗,不管這種描述能有多精確。(例如顏色)沒有任何一種有關顏色辨別的神經機制的科學描述能夠使你懂的知覺到某一種特定顏色感受究竟如何,即使這種描述再完美也不行。不管哪種描述或者哪種理論,也不管其是科學的還是其他的,都不能使一個色盲者經驗顏色。(之后提到了一個著名的思想實驗,接著又說到一個“好學的盲人”的例子,呵呵,我開始懷疑,我是不是也是一個好學的盲人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描述不能代替主觀經驗,但是描述和解釋仍然有著無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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