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冬本人入職了深圳一家公司(公司規模70多個人)做電子工程師,同天入職的還有一個結構工程師。 研發部4個工程師,兩個老(一電子,一結構)的加兩個新來的。下午上班時,研發主管悄悄的跟我們兩個新來的說晚上老板請我們兩個新人吃飯,不要告訴另外兩個。酒席當中研發主管說了兩個老工程師很多不好的話,大意是效率低,成本意識差……,招我捫兩個新來就是取代兩個老的,還叫我們盡快把所有的產品接手過來,老板也說了些但是不多。 工作一周后跟兩個老工程師相處,感覺他們也還不錯,從技術,配合角度來說,也了解到了公司從貿易開始到公司自己生產,兩個老工程師付出了很多(可以說是元老),從無到有,研發,生產,工藝,品質,采購都要跟,(到我離職為止生產一直沒有PE 也沒有修理)。 研發主管也才來了4個月,之前是做IE的沒有做過技術,但是很會吹,喜歡搞一些所謂的革新,說白了就是喜歡折騰,但是對老板的口味,并且平常言語之間對技術人員沒有什么尊重之意。 我從內心深處很鄙視公司對這兩個老工程師的做法,感覺老板是薄情寡義之人,不值的我為這家公司去賣力。 工作三周后我晚上不再加班,在快到一個月時人事告訴我試用期不合格,要我當天走人,沒有提前通知我。離職后的第二天我就去了勞動仲裁,并且提交了相關資料。我的訴求是 1: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勞動法第39條) 2: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關系的代通知金一個月工資(勞動法第41條) 3:一個月的加班費 45個工作日后,如期開庭,雙方都陳述了各自的觀點,仲裁員在中間會問一些問題,整個過程80多分鐘,沒有當庭審判,七天后我收到了仲裁通知書,支持我的全部訴求,判定公司賠償我兩個月的工資,并且支付當月的加班費。公司在收到仲裁通知書后的第5天往我卡里打了相關款項。 一 我在收到收到仲裁通知書后的二個月后拿著這個仲裁通知書去了當地的社保站實名舉報了這家公司成立幾年都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的違法行為。社保站在三個月后回復了我,舉報情況屬實,并依社保法做出了35萬的行政處罰。 看到這里有的人說我太狠了,公司賠了錢還去社保站舉報,會給我戴上一大頂的帽子。我想說的是別的正規公司依法經營,依法繳納社保,但是這家公司的老板不依法繳納社保買車買房(在深圳已經買了兩套房,老板來公司上班開的是寶馬,老板娘開的是本田)這公平么? 我一個玩的較好的同學一真從事業務,做到了營銷副總,也曾跟他談過企業里的研發,技術的印象,他說呆板,不善于表達,想法異類。。。。。。。 有很多搞技術的都有一個論調就是所謂的行業圈子,好像為了這個所謂的行業圈子,做技術的可以沒有底線,不要依法維權,要忍辱負重。。。。。。。。。我不知這個是有人刻意搞出來的,還是別有用心鼓吹出來的。 我14年工資才不過7K多,一直到現在我都在深圳,工資也翻了倍,也是一直從事技術,個人生活工作沒有任何的影響。 有人擔心勞動仲裁會被人查到,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勞動仲裁是不公開的,是查不到的。 工作十多年最大的感慨就是目前中國最大的問題主不是分配不公,很多做老板說生意難做,其實他們的錢也是沒有少賺,房子車子比一般的普通人還是多的多。很多公司老板高管嘴上說的很好要重視技術。。。其實他們的內心是看不起搞技術的,技術人員只是個工具,沒有利用價值就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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